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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4日 11:14 | 作者:钟国斌
【深圳商报讯】(记者 钟国斌)昨日,证监会通报杨治山涉嫌内幕交易案情况。
据深交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1年11月,证监会对时任中信证券研究部质量总监、电力行业首席分析师、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治山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漳泽电力”股票行为立案稽查。经查,杨治山相关交易行为涉嫌犯罪,2012年2月,证监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杨治山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调查发现,2011年3月1日,漳泽电力公司高管致信山西省委、省政府,请求山西省政府帮助解决公司经营亏损问题。2011年4月中旬,漳泽电力主要负责人与杨治山就漳泽电力重组方式、路径等问题进行探讨。杨治山作为漳泽电力独立董事,参与了同煤集团与漳泽电力资产重组的论证过程,为法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2011年4月中旬,杨治山在履行工作职责中知悉同煤集团与漳泽电力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2011年4月15日,杨治山指使李某在上海某营业部开立证券账户,4月19、28日,杨治山借用李某账户共计买入“漳泽电力”股票268.25万股,买入金额约1500万元,在知悉证监会开始调查后,杨治山在漳泽电力股票复牌前夜即2011年10月28日子时0:01以跌停板价格倾仓申报卖出所有股票,当天开盘后四分钟内全部成交,亏损82.8万元,意图减轻法律制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杨治山上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其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其身为证券行业资深从业人员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完全知晓法律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本应自觉履行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保密义务,却违反信赖责任,违背漳泽电力对其的信托与信任,亵渎职责,铤而走险,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窃取上市公司具有重大价值的未公开信息,借用他人账户进行内幕交易,意图规避监管,为己谋利,情节严重,影响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