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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起诉信达证券 法院已受理来源:深圳特区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8日 11:05 | 作者:
中国宝安石墨矿风波 后续 深圳特区报讯 中国宝安的一位投资者5月17日以欺诈客户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卷入中国宝安“石墨矿门”的四券商之一的信达证券赔偿其损失,如被立案,这将成为我国首例股民起诉券商案件。 此案原告刘某某的代理律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提供的《民事起诉状》显示,原告以欺诈客户赔偿纠纷为案由,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信达证券)赔偿原告损失共计人民币7106.47元并判令其承担原告利息损失共计人民币203.32元(截止到2011年5月17日)。据张远忠介绍,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会在七天之内决定是否立案。 至于是个人单独起诉还是股民集体诉讼,张远忠没有具体透露,其表示,这一案件判决下来之后,其他相关受害股民也可进行诉讼,本次判决结果也将成为今后的参照标准。 张远忠同时称,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他还将陆续起诉其他卷入宝安“石墨矿门”的三家券商平安证券、国泰君安和湘财证券,不会等到本案判决之后。 关于市场关注的“宝安石墨矿”事件,证监会近日表态称,正在对有关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开展核查,如果发现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将依法处理。证监会建议受害投资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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