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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交易细则征求意见

 

  昨日下午,中金所在北京公布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及细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29日。

  主要修改部分包括,持仓限额标准由600手降为100手,最低交易保证金由合约价值的10%提高至12%。

  首日涨跌幅为±20%

  此次征求意见的范围包括中金所的《交易规则》及《交易细则》、《结算细则》、《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会员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信息管理办法》和《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等8项实施细则的修订稿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中金所的征求意见称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拟为挂牌基准价的±20%,若首日合约成交,下一交易日恢复正常;若无成交,则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停板幅度。

  自2007年6月27日中金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发布并实施以来,中金所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股指期货筹备工作的统一安排,持续深化包括业务规则完善在内的各项筹备工作,通过仿真交易这一平台,对相关业务规则的科学性和完备性进行了反复检验和评估,并根据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建设进展情况和境内外金融市场的发展动向,对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熔断制度被取消

  《中金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修订说明(征求意见稿)》第六条显示,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本次修订取消了《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有关熔断制度的规定。

  中金所称,在未采取涨跌停板制度的境外市场上,熔断制度作为一种价格波动控制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冷静市场情绪和平衡市场指令的作用。中金所在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尝试引进该制度。但考虑到该制度的复杂性、实施效果的不确定性和市场参与者的接受程度,目前实施该制度的条件不够还成熟。此外,我国股票和股指期货市场都已经实行了10%的涨跌停板制度,对于防止价格过度波动已经有了相应的制度安排。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本次修订取消了《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有关熔断制度的规定。

  据中金所网站

  业内声音

  股指期货最快3月下旬推出

  宝城期货沈阳营业部总经理田野介绍,新的交易规则都是从强化市场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所做出的修改,力争实现平稳推出。

  “股指期货推出的时间已经不远了。”田野说,从种种消息面的变化判断,管理层非常倾向于尽快推出期指,最激进的一套方案是春节后就推出融资融券,3月下旬就推出股指期货,让市场迅速适应,因为这么反复拖下去对股指也不是什么好事,应尽快让市场明朗化。

  据了解,目前股指期货的筹备工作已经紧锣密鼓地展开,从本月末开始,全国各个具有股指期货运营资格的期货营业部负责人将陆续赶往上海分批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股指期货开户要求、交易风险控制、营销手段等。

  对于期指是否能在两个月时间内完成最后准备工作的问题,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在技术上并无障碍,实际上现在推出股指期货只是时机问题。

  规则解读

  降低持仓限额为防止操控市场

  变化

  《中金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修订说明(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规定,股指期货将持仓限额标准由600手降为100手。

  中金所明确对于结算会员的限仓标准为按照每日结算后某一合约单边的总持仓量计算。

  解读

  将持仓限额标准由600手降为100手,这其中用意何在?

  宝城期货沈阳营业部总经理田野介绍,过去的交易规则为单个账户持仓最高不超过600手,如果按照上文的计算,也就是单个账户持仓总金额不得超过9000万(均以指数在3000点为标准计算)。这个数字看起来很大,但对于那些总体资产上百亿的基金机构而言完全拿得出,但最让人担心的是这些机构不但拿得出,还能拿得出更多,连续在多个账户内大举做空或做多,进而操纵市场。

  “在期货市场,很多超短线厮杀实际上是在拼资金,钱只要足够多,硬打也能把对手打爆仓。因此,如果将持仓限额设置为600手,很容易引发市场中资金为争夺控制权而出现的剧烈搏杀。”田野说,将持仓限额标准由600手降为100手,在某种程度上就限制了机构的操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大基金集体控制市场,至少能起一定的作用。

  保证金提高后炒一手至少需15万

  中金所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由合约价值的10%提高至12%。

  中金所称,这是为了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解读

  宝城期货沈阳营业部总经理田野认为,按照目前点位计算,做一手期指总金额90万元,如果保证金为10%,则做一手的实际使用资金为9万元,但这9万元保证金是纯粹缴纳给交易所的。按照市场惯例,期货公司为了控制风险,会在基础保证金之上加一到两个点来控制风险,那么投资者做一手股指期货保证金应为10.8万元。

  交易所将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升到12%之后,加上期货公司附加控制风险的比例,实际操作中的保证金比例应达到15%,投资者做一手需要13.5万元,由于期货极少有全仓现象,因此交易规则修改后,投资者最低限度也需要15万元才能保证成交一手。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均由本报记者 于涛 采写

  沪深300股指

  期货合约情况

  合约标的 沪深300指数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

  合约乘数 每点300元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12%

  报价单位 指数点 最后交易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最小变动价位 0.2点 交割日期 同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交割方式 现金交割

  交易时间 9:15-11:30,13:00-15:15 交易代码 IF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 9:15-11:30,13:00-15:00 上市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29日 修改后的交易规则持仓限额降为100手,保证金提高至12%

  股指期货进入冲刺阶段■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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