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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投保提示“模版”来源:新京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4日 08:09 | 作者:殷洁
本报讯(记者殷洁)记者昨日从保监会获悉,保监会制定了销售人员卖保险时须向消费者提示的信息和风险“模版”,包括首先确认销售员及其公司的合法资格、各类保险产品不同的风险程度等。消费者必须在投保提示书中签字,再填写投保单。 保监会公布的《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显示,先要提示消费者注意销售人员是否有销售资格,销售人员要告知消费者具体的查询方式,也可以登录保险中介监管信用系统查询。还包括对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产品的风险和特点提示等。 对于犹豫期的规定,保监会表示,投保提示书中需要明确提示10天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要退还保单,仅能扣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不能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指出,保监会公布的投保提示基准内容是对投保提示书的规范,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已要求销售员向消费者提供投保提示书。此外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销售人员不可以自行手写或制作保险公司和产品的宣传资料,也不能通过承诺给予保费回扣或其他合同规定之外的利益。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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