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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余国蓉被押回国案中案:支行离奇变身房地产影子股东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30日 08:55 作者:闫沁波

  “重庆中原房地产公司(下称“中原公司”)的事情肯定涉及余国蓉案,该案目前正在检察机关侦办中。”中国银行重庆分行一位内部人士4月28日透露。

  新华社此前报道,潜逃境外14年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余国蓉于2013年底被押解回国。余1989年-1998年任中国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下称“九支行”)行长期间,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发放贷款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等,涉案金额达28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3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近日发现,案发后余国蓉潜逃境外,一家由其在支行长任上主导创办的房地产企业--中原公司,则陷入大笔“糊涂账”,最终被九支行清算,后被作为不良资产打包给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

  经过数周的调查,记者力图还原当时九支行如何通过“委托贷款”谋利,又如何利用自办合资企业中原公司为“委托贷款”坏账兜底的。

  为建集资房而生的地产公司

  1990年九支行欲建职工宿舍,但没有资金。这成为他们成立房地产公司的初衷,起初的做法是利用“委托贷款”建房。

  是年12月,九支行与重庆经济协作区联合总公司(下称“经协公司”)签订协议。项目立项资金3121万元。按双方约定,其中70%作为贷款由九支行发放给经协公司,10%作为九支行的“建房集资款”,均由经协公司还本付息;剩余20%即624.2万元,由经协公司自筹。

  项目主体工程为国际金融大厦1、2号楼和该地块回迁房项目(2号楼为九支行职工宿舍),双方划分未来大厦建筑面积按九支行61.5%,经协公司38.5%划分。

  此后,九支行将立项资金3121万元的80%即2496万元,贷给经协公司。

  一年后,需要经协公司自筹的20%资金一直无法筹得,而经协也不愿承担九支行的10%集资款的本息。工程出现烂尾风险,双方矛盾由此产生。

  九支行开始寻找接盘者。“1992年夏,九支行行长通过我同学介绍找我,表示中行资金雄厚,信用良好,现政府大力鼓励外商投资国内,并邀我和九支行成立合资地产公司。”香港宁源国际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宁源”)董事长叶绪文向21世纪经济报道回忆。

  当时的支行长正是余国蓉,她15岁中学毕业后进入江津小学教书并兼任会计,此后一路“向上”,官至九龙坡区审计局副局长,到1992年已任九支行行长三年。

  一位接触过余国蓉的人形容她,“做事泼辣,在下属中有威严,为下属谋过不少福利。”

  同年10月,经重庆市政府批准,在国家工商局、九龙坡区工商局登记注册,中外合资企业——重庆中原房地产公司成立。其中,九支行出资102万美元持股51%,香港宁源出资98万美元持股49%。

  工商资料显示,余国蓉任公司董事长,叶绪文任副董事长,九支行员工严崇伟任总经理,副行长封洪尧任副总经理。此后,中原公司从经协公司手中承接了前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