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或因大债主不甘心以股偿债
关乎*ST凤凰(下称“长航凤凰”)生死的重整计划草案遭遇“流产”。昨日晚间,公司公告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这是否意味着长航凤凰再无转机?公告介绍,据《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同普通债权组进行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再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即使再表决仍没通过,管理人还可以提请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长航凤凰清算组工作人员赵南表示。
普通债权组未通过草案
针对重整计划草案,共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四个表决组。其中,在前三个表决组均获表决通过,在普通债权组则被否决。
普通债权组表决具体情况为: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120家,超过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34.5亿元,未超过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
据《破产法》规定,重整草案要获得通过,必须同时满足“超过债权人人数的1/2,超过债权总额的2/3”两个条件。“所以,重整计划草案在这一次债权人会议中不通过。”赵南介绍。
此外,公告显示,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亦即10转5还债方案,获得出资人会议审议通过。
金融机构债权打一折或投反对票
普通债权组未通过重整草案,大债权人的态度可能起到了重要作用。
长航凤凰债权表显示,10家银行、金融机构经审查初步确认债权金额28.29亿元。据重整草案普通债权约11.64%的清偿比例计算,各家除了获得20万元现金清偿外,共计仅获清偿价值3.2亿元的长航凤凰股票,意味着近25亿元债权“打水漂”。
据重整草案,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普通债权则以债权人为单位,仅20万元及以下债权部分将获全额现金清偿。
也就是说,中小债权人得到保护,而大债权人损失重大。这或许能解释,为何普通债权人130家,有120家都同意重整草案,但其所代表的金额不达三分之二。
再表决一次能否迎来转机?
虽然在本次债权人会议中未获通过,但长航凤凰的命运暂不能盖棺定论。
公告称,据《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同普通债权组进行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而能否扭转大债权人的态度,将成为长航凤凰“求生”的关键。公告并未介绍再次表决的具体时间。
“即使表决后仍没通过,据《破产法》,管理人还可以提请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至于最后结果将如何,赵南表示这是法院裁定范畴,自己不方便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