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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股份向银团贷款近38亿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2日 09:50 | 作者:张洁
□本报记者张洁
海越股份(600387)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签订贷款合同和外汇贷款合同。其中贷款额度31.5亿元;外汇贷款额度为1亿美元。 公告称,为保障138万吨/年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顺利开展,7月30日,宁波海越与国开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等6家银行的宁波分行组成的贷款银团签署了《138万吨/年丙烷与混合碳四利用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与国开行签订了《外汇贷款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美元贷款)的项目融资,期限为十年,并同意为该项目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表示,贷款合同和外汇贷款合同使该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得到落实。且贷款利率低、使用周期长,符合公司要求。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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