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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博汽车宣布破产 庞大集团决定终止收购来源: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1日 10:38 | 作者:
【深圳商报讯】庞大集团(601258)今日发布收购资产后续进展情况公告,由于公司拟收购对象萨博汽车于12月19日宣布破产,公司决定停止收购萨博汽车股份的交易。
公告称,公司于2011年6月14日发布了《关于拟与SAABAutomobileAB、SPYKERCARSN.V.和浙江青年莲花汽车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就公司与浙江青年莲花汽车有限公司分别认购SpykerCarsN.V.(以下简称“瑞典汽车”)股份、公司、青年汽车与SAABAutomobileAB(以下简称“萨博汽车”)共同设立合资汽车销售公司和合资汽车制造公司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 公司于2011年7月5日发布了《收购资产公告》,就公司签订《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约定认购瑞典汽车股份事宜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于2011年11月1日发布了《收购资产后续进展情况公告》,就公司签署《谅解备忘录》约定公司和青年汽车及/或各自的指定方共同收购瑞典汽车持有的萨博汽车以及SaabGreatBritainLtd.的所有股份事宜进行了信息披露;并于2011年11月22日发布了《收购资产后续进展情况公告》。 萨博汽车于2011年12月19日向瑞典V.nersborg地区法院(以下简称“地区法院”)申请破产,地区法院于当日同意萨博汽车的申请,宣布萨博汽车破产,并委任了两名破产管理人。 鉴于萨博汽车被宣布破产,公司决定停止收购萨博汽车股份的交易。关于《认购协议》,虽然本公司既未发出亦未收到任何协议方根据《认购协议》条款终止该协议的通知,但萨博汽车被宣布破产已导致《认购协议》项下的交割条件无法满足,致使《认购协议》项下的交易不再继续进行。地区法院已决定于2012年4月9日召开会议,确认萨博汽车的破产财产清单;破产管理人将尽快(并不迟于该会议前一周)编制破产财产清单。同时,破产管理人将尽快(不迟于萨博汽车被宣布破产之日起6个月内或法院批准的时限内)根据瑞典破产法编制相关报告,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处置萨博汽车的破产财产并清偿债务。 鉴于公司已向萨博汽车支付了4500万欧元的购车预付款,公司将尽快准备相关文件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参与萨博汽车破产的法律程序;同时公司将根据萨博汽车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就前述购车预付款提取坏账准备。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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