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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晨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0日 10:26 | 作者:魏雨
□魏雨
近日翻看海越股份中报,惊讶发现海越股份在2005年将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告上法庭之后,2010年又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局告上法庭,诉讼标的6500万元。海越股份在公司和股东利益屡受侵犯时,用法律武器维权让人敬佩。
海越股份相关人士称,公司投资的公路利益长期受到侵害,经多方协调无果,只得诉之法律。据介绍,03省道诸暨段由海越股份投资并享有收费经营权,其全资子公司诸暨市杭金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收费管理,2004年前通过诸暨境内十二都收费站收费。萧山段的收费经营权由杭州市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享有,2004年前通过萧山境内的萧山收费站收费。2004年,为服从公路收费站点设置需保持合理间距的大局,海越股份同意两站归并,归并后成立新收费站统一收费。新收费站设点于萧山境内河上镇路段,并约定诸暨市杭金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市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各半享有收费收入等等。然而,新收费站自2004年6月15日开征至今,杭州市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市萧山区交通局对萧山籍车辆实行免缴通行费,并在收费站附近建起仅1.3公里的绕站公路,保障萧山籍及大量外地车辆得以绕站逃费。
到2009年1月收费标准未调整前,萧山站的征费收入日均只有4.6万元左右(2008年度的日均收费额)。杭州市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市萧山区交通局的上述行为使海越股份年损失金额达近3000万元。海越股份因此提出诉讼捍卫公司利益,杭州中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