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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地产拟借信托融资6.1亿来源: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1日 07:10 | 作者:曾福斌
今年8月9日刚刚撤回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业地产”,600240),看来真的很缺钱。 华业地产昨晚公告称,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大连海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大连海孚公司”)拟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托”)签署合作协议,由中诚信托设立集合信托计划募资6.1333亿元向大连海孚公司实施增资。 其中,优先级信托资产不超过4.5亿元,由中诚信托向符合法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推介并募集;次级信托资产由华业地产全资子公司高盛华公司以其对大连海孚公司的1.6333亿元债权认购。 上述合计6.1亿元信托资金将用于大连海孚公司拥有的大连第一发电厂解放广场厂区搬迁改造项目的开发建设。 根据公告,为保证大连海孚公司履行对中诚信托的不超过4.5亿元债务,华业地产以持有的高盛华公司70%的股权、高盛华公司以持有的大连海孚公司51%的股权(按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计算)向中诚信托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大连海孚公司以其持有的解放广场项目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向中诚信托提供抵押担保。该集合信托计划期限暂定为27个月,其中缓冲期3个月。 但值得关注的是,早报记者查询中诚信托官方网站发现,就在不久前的2010年8月27日,中诚信托网站披露,该公司成立“2010年中诚信托华业地产股票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项下的信托计划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4亿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3.5亿元。 中诚信托按认购资金规模将受益人分为两类,其中认购5000万元以下的A类受益人预期收益率为7.0%/年;认购5000万元以上的B类受益人预期收益率为8.0%/年。 而这个信托计划的具体操作方式是:由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或“受托人”)将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主要用于购买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华业发展”,华业地产大股东)持有的不低于13100万股但不超过14998.9149万股的华业地产股票的股票收益权,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运用(编注:该事项由华业地产在8月11日公告)。 有市场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本次信托计划实质是华业发展将持股质押后,信托公司将委托人的资金拆借给华业发展。 一方面要支付高额利率,另一方面还要质押股权,当时就有市场人士指出,这一计划可谓苛刻。同时市场人士质疑,此举资金是否最终流向华业地产? 但谁知不足一月,华业地产便径自推出了自己的信托借款计划。 昨日,华业地产收于7.02元/股,下跌3.75%。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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