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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输美铅笔税率下降来源: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31日 10:48 | 作者:吴芳兰
老凤祥今日公告,日前美国商务部公布了2008年度中国输美铅笔反倾销案复审(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期间)最后终裁结果,裁定公司执行的单独税率为1%。
公司表示,这一执行税率比上一年度的10.41%大幅下降了9.41个百分点,在中国所有应诉企业中是最低的,也大大低于中国输美铅笔114.90%的普遍性税率,对推动公司出口贸易必将产生实质性的作用。(吴芳兰)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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