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8日 08:08 |
作者: |
黄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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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未达到股改的承诺,ST重实(000736.SZ)大股东再次触发追送股份条件。 ST重实今日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住地产开发公司(下称“中住地产”)可能触发追送股份条件,或将追送130万股ST重实的股份,这将是ST重实股改以来第二次触发追送股份条件。 2007年10月29日,ST重实股改时,中住地产做出了追送股份的承诺:2009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如2009年不能完成承诺利润,中住地产将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向追送股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股东及持有公司流通A股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追送130万股ST重实股份。相当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以公司流通A股总数2600万股为基础,每10股追送0.5股。 1.5亿元却似乎成了ST重实不能承受之重。根据ST重实今日的公告,经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09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将低于1.5亿元,中住地产有可能触发追送股份的条件,并按照股改承诺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130万股。按公司现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数量40147637股计算,每10股约追送0.3238股。 其实,早在之前,ST重实就曾经发布过追送股份实施方案。2009年4月13日,ST重实在发布的《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追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指出,中住地产因未完成股改时的业绩承诺,按照股改时的承诺,向截至2009年4月16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股东及持有公司流通A股股份的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追送130万股。 而在ST重实发布第一大股东触发追送股份条件的公告之后,ST重实遭遇资金的持续爆炒,该公告发布后12个交易日内,该股累计上涨了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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