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铭
针对某媒体日前刊登的《深国商出股票诈骗案半年之内三换大股东》涉及公司的部分事项,深国商(000056)27日发布澄清公告称,相关传闻不属实。
深国商表示,公司经自查和与相关人员了解,公司不存在该媒体所述的“深国商利益同盟体利用公司套取的资金已过十亿元”;经与宋胜军女士核实上述情况,宋胜军女士告知上述传闻不实,其任职深国商总经理和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一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公司总经理的职责,兢兢业业的工作。并无传闻所说的“一套人马,多个公司关联合作,用公家的钱投资,最后收益归个人”,其本人保留追究该媒体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于报道中所指“某老板在2006年1月出资5000多万购买了深国商晶岛项目2100平米”,深国商指出,为了补充晶岛项目开发的资金,2005年3月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以内部认购商铺的方式与公司员工签署了晶岛商铺《认购协议书》,认购面积约为2300平方米,均为公司内部员工认购。
公司在综合各方面因素的考虑下决定放弃实施该项员工激励计划,于2008年11月13日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妥善处理员工内部认购商铺的议案》,放弃实施员工激励方案并提交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未获得通过,目前公司正积极处理该历史遗留问题。
深国商在公告中表示,截至公告日,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及向融发公司核查,公司及融发公司未签订任何房屋出售或预售协议出售晶岛商铺。该公司26日刊登的《业绩预告公告》显示,其2009年度净利润预计约为人民币750-900万元(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