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4日 07:28 |
作者: |
吴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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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国商(000056)14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的整改公告称,2010年1月10日郑康豪与张晶签署了《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出售协议》,将百利亚太51%股份回转给张晶。 本周一上午开市前,深交所曾发布临时停牌公告称,因深国商发生重大可能影响股价、没有公开披露的事项,公司股票将停牌直至刊登相关公告后方可复牌。 深国商整改公告表示,2009年10月15日,张晶与郑康豪签订了《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深国商第一大股东百利亚太51%股份转让给了郑康豪,并已于协议签订后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手续。然而监管部门认为,张晶转让百利亚太51%股份的行为违背了其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百利亚太及其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收购所持有的深国商30264192股B股股份”的承诺。 根据深圳证监局和深交所的监管要求,深国商要求张晶对违规间接转让深国商B股股份的行为进行整改,经多方协商,郑康豪先生与张晶女士最终签署协议,将百利亚太51%股份回转给张晶。 郑康豪与张晶双方在关于“出售股份”的条款约定:卖方同意根据协议条款以实际拥有人身份向买方转让出售股份,而买方同意根据协议条款向卖方购买出售股份。双方在关于“代价”的条款约定:股份转让价为人民币8160万元,买方同意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转让价款支付给卖方;卖方同意承担和负责支付因转让出售股份而产生应缴付的全部印花税。(吴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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