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联通、电信涉嫌违法经营”,指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未获得经营许可证。中国联通有关负责人28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这些说法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和手机营业厅的经营都是完全合法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中国联通已于2009年4月9日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语言信箱业务、传真存储转发业务、X.400电子邮件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
这位负责人表示,遗憾的是,中国联通在2009年4月9日至12月25日期间,未能及时在上述三个经营性网站明示上述经营许可证信息,引发了个别媒体的误解。为此,中国联通已于12月26日纠正了上述疏漏,并在上述三个经营性网站明示公司持有经营许可证的信息。对此工作程序上的瑕疵造成的不良影响,中国联通向公众表示歉意、也将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