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3日 07:44 |
作者: |
陈健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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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000089)12月23日公告,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获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同意。 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已获得深圳市国资局同意有关可转债发行方案的批复。 公司董事会此前通过有关议案,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可转债,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不超过6年,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深圳机场航站区扩建主体工程项目中的T3航站楼建设项目。 按照计划,深圳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主体工程项目包括:T3航站楼(约45.1万平米)、停车楼、货运库区以及机场生产辅助设施及生活设施。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84.79亿元(其中静态投资为80.65亿元),其中T3航站楼建设投资为65.5亿元。(陈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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