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晚间,ST金顶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发现公司存在“四宗罪”,涉及违规披露以及财务问题,要求该公司在年底前予以改正。
这“四宗罪”多数是陈年老账。2009年1月,ST金顶为富阳市鹳山电缆电线有限公司、浙江大地纸业集团、华伦集团从香溢融通子公司浙江元泰典当、浙江香溢德旗典当取得的2000万元、1000万元及1000万元典当款提供担保。公司未在2008年度报告中披露。
ST金顶及子公司仁寿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存在向非金融机构和自然人借款的行为。
与此同时,公司收购仁寿水泥股权过程中,未披露仁寿水泥核心生产线所占用的土地为租赁土地及其可能对收购形成的重大影响,也未在2008年报中披露。此外,公司大量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按规定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