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29日 06:05 |
作者: |
黄武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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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出半数分红 从2008年财务报表中剔除股权交易收益,影响到底有多大?看看隆平高科(000998),你就会知道“很麻烦”。由于未能实现股改承诺的业绩增速,隆平高科控股股东长沙新大新威迈农业有限公司(下称长沙新大新)不得不放弃一半分红,以向流通股股东追送对价。
隆平高科昨晚发布一系列公告称,监管部门认定,该公司因2008年12月19日转让长沙嘉里置业有限公司0.67156%股权所获得税后投资收益约2157万元不应计入2008年投资收益。这样一来,该公司2008年净利润从6448万元(比2007年同期增31.53%),降至约4377万元(比2007年同期减11.27%)。
而在隆平高科2006年实施股改时,其控股股东长沙新大新曾承诺:如果隆平高科2006、2007、2008连续3年,任何一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30%,长沙新大新将放弃当年全部分红的50%,由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比例享有。
据此,长沙新大新不得不放弃即将到手的2008年一半分红——约280万股股权和196万元现金,按比例派发给21560万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在获得“每10股送红股1股、现金红利0.7元”的分红后,还可多得0.13股和现金0.09元。
根据公告,隆平高科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是7月3日,而分红后的第一个交易日(7月6日)则被设定为了追送对价股权登记日,该股也将于7月6日停牌一天。7月7日复牌后,因为是追送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隆平高科当日将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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