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01日 09:13 |
作者: |
李若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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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国际间接控股东方宾馆 东方宾馆(000524)6月1日公告,接到实际控制人口头通知,广州市政府已决定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目前,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东方宾馆14.36%的股权,并通过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东方宾馆37.19%的股权。 前述划转后,东方宾馆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东方宾馆37.19%的股权,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仍直接持有东方宾馆14.36%的股权。(李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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