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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信退出ST大水重组 南京美强称其"耍花招"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09年05月21日 07:46 作者 夏子航

  每经记者 夏子航 发自上海
    ST大水 (000673,收盘价7.3元)再现戏剧一幕,反复无常变化的背后将是更多投资者的失望。
    ST大水在21日的“重大事项公告”中称,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西国信”)致函大同市国资委表示,由于与大同市国资委、南京美强特钢有限公司(下称:“南京美强”)未能达成股权转让3方协议,“决定退出对ST大水的重组。”
    大同市国资委于2008年9月与山西国信签订意向性协议,“拟由山西国信通过买壳方式重组ST大水,将原由南京美强和储辉拍得的ST大水国有法人股转由山西国信收购。”
    此前,于2007年12月31日拍得ST大水49.21%股权的南京美强在重组ST大水进程中因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水集团”)“部分职工家属情绪波动”,重组搁浅。而当初支付的1.06亿元股权竞买款也被“强行退回”。
    “这实际上是他们耍的一个花招。”南京美强董事长傅宜东20日晚间就此问题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当初南京美强重组受阻实际上就是因为山西国信中途插足觊觎ST大水,这次可能只是借暂时退出打压股价从而降低此后的收购成本。”
悔婚二嫁 山西国信遭退婚
    ST大水上演的,是一出牵涉山西国资、江浙民营资本的跌宕起伏大戏。
    傅宜东回忆表示,南京美强最早是从2008年6月开始与大同市国资委、大水集团接触洽谈重组ST大水事宜,“肯定是对它有兴趣的,而且也判断大水集团持有的ST大水股权会被拍卖。”
    最终,大同市国资委与南京美强于2007年12月29日签订重组协议。
    ST大水21日公告中称,2007年12月31日,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山西晋德拍卖有限公司依法对大水集团持有的ST大水1.224亿股国有法人股进行拍卖,南京美强竞拍取得1.024亿股,储辉竞拍取得2000万股。
    而南京美强在取得股权并按与大同市国资委、大水集团签订的重组协议进行重组过程中,因涉及大水集团职工安置及历史遗留问题,导致部分职工情绪波动,致使南京美强重组ST大水进程受阻并搁浅。
    ST大水指出,大同市国资委经与山西省内国有大型企业洽谈,最终确定与山西国信合作。2008年9月,双方签署合作意向书,“拟由山西国信通过买壳方式重组ST大水,将原由南京美强和储辉拍得的ST大水国有法人股转由山西国信收购,同时ST大水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全部由大同市政府接收,山西国信另再支付3000万元用于安置职工。”
    南京美强董事长傅宜东20日晚间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实际上,在南京美强拍得ST大水49.21%股权后,“山西国信就与大同市国资委进行接触,希望由他们来接手ST大水,我们在几次沟通后,山西方面就拒绝提供股权转让协助执行书,致使上述股权转让始终未能完成。”
    据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前已将除拍卖佣金外的1.06亿元股权竞买款退还给南京美强。随后大同市国资委、国信集团、南京美强就ST大水国有法人股转让、重组等后续事宜一直进行协商。
    ST大水在21日公告中称,5月20日收到大同市国资委转发的山西国信致大同市国资委的函,该函称由于大同市国资委、山西国信、南京美强因股权转让事宜未达成三方协议,“如果该项目继续拖延下去,大同市国资委重组大同水泥按原协商的方案将难以实现,基于以上情况,结合中介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山西国信决定退出对大同水泥的重组。”
山西国信意图降低重组成本?
    “他们阻止南京美强的重组,就是想将ST大水交由山西国信来接手,现在山西国信又说退出,这其中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又由谁来承担?”傅宜东表示。
    21日,ST大水还表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傅则认为,山西国信可能是意图借此 “打压股价”,“山西国信应该还没有放弃ST大水,只是想降低重组成本,3月后再启收购。”
    在2007年12月31日大水集团持有的ST大水1.224亿国有法人股进行公开拍卖中,总价仅为1.27亿元,每股价格约为1.04元,而ST大水20日收于7.3元/股。
    不过,山西国信的此次退出正是因为南京美强提出的赔偿要求。
    南京美强董事长傅宜东承认,大同市国资委、山西国信与南京美强之间股权转让、重组协议迟迟未能达成,“是他们不同意南京美强提出的3000万元赔偿要求。”
    但傅认为,1.06亿元的资金占用利息、合同违约赔偿以及“浮盈”带来的可得利益损失实际上应在数亿元左右,“3000万元的赔偿要求并不过分。”
    山西国信的退出,让已经被退婚的南京美强重新有了参与重组ST大水的机会。
    “当时参与拍卖就是有意重组ST大水,现在股权转让款被 ‘强行退回’,但南京美强法律上仍是ST大水49.21%股权的拍得者,法律上依然可以展开对ST大水的重组。”傅宜东表示仍有重组ST大水的可能,“但不清楚大同市国资委的态度。”
    而在21日公告中,ST大水也未明确提及后续重组走向。南京美强与ST大水处境仍处尴尬状态中。
    而就在19日,ST大水还公告称与南京美强一同参与竞拍并拍得ST大水2000万股的储辉也因 “过户后应承担部分职工安置费用而在股权过户后至今未履行其应承担的职工安置费用”,因此储辉2000万股权遭到冻结。
    目前,储辉持股ST大水9.61%,为第2大股东,已经破产的大水集团名下则依然持有南京美强此前曾拍得49.21%股权,为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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