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7日 07:01 |
作者: |
曹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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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媒体就明天科技关于对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的股权投资信息披露不实的质疑,中国证券报记者专门就此采访了明天科技董秘关明。 明天科技于2009年4月21日发布公告称,2000年6月使用配股募集资金投资海吉氯碱一期工程1.53亿元,于2003年9月、2005年4月投资二期扩建工程5.03亿元和8700万元,总计投资为7.43亿元。2008年3月10日,海吉氯碱临时股东会议决议,明天科技及其他股东对其二期投资撤资,所有股东投资比例退回至一期投资,即1.53亿元。 有媒体报道,明天科技2008年中报载明,其对海吉氯碱的初始投资为6.1亿元,由于遭受亏损,按权益法核算,这笔投资期末余额为5.2亿元,而不是明天科技2009年4月21日所公告的其在2008年3月10日该笔投资已经撤资收缩为一期投资额,即1.53亿元。媒体认为,既然2008年3月10日明天科技对海吉氯碱的股权投资额已经变为1.53亿元,就应该在2008年中报里披露。 关明认为,明天科技对海吉氯碱的历次投资、撤资以及最终的破产重整等,都通过了相应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审议程序,也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并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了及时的沟通。 关明介绍说,2008年海吉氯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撤销各股东二期扩建工程投资后,明天科技董事会认为,该事项不属于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0条所规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等重大事项,因此未进行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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