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5日 14:21 |
作者: |
吴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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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 积极完善内控防范业务风险 深南电在今日发布的《公司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中表示,2008年度公司发生的油品期权合约事件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且未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暴露了公司对高风险业务控制方面的不足,公司随后已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 深南电表示,吸取油品期权事件的教训,董事会已规定公司不得从事高风险投资业务(包括经营风险较高的证券、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金融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等投资业务)。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经营班子成员总体负责,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各下属企业一把手为本单位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公司风险管理与规范化运作工作。 报告显示,深南电于2008年10月16日成立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委员会、各业务领域工作委员会和执行小组等专项机构,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公司将在2009年7月1日前建立实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将适时引进专业咨询顾问,不断改进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和规范化运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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