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8日 10:14 |
作者: |
邢佰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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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吉林制药(000545)“有意隐瞒”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99.9%股权转让细节一度成为舆论质疑的焦点。公司16日发布了以1200万元价格出售该项资产的公告,试图将该事件“画上句号”。但在公告中,公司依旧没能给投资者一笔明白账。 2007年底,吉林制药首次披露恒和维康的股权转让公告,售价为1200万元,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公司解除了此次转让。2009年1月9日,吉林制药又抛出一份迟到一年的补充协议,称在解除转让协议的第二天,即2008年1月31日又与石立更签订了《解除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在签署补充协议后未来12个月内,受让方若能全额支付转让余款,双方可重新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公告的疑点之一是,1200万元转让款究竟是否到了吉林制药的账上?公司16日公告说得不清不楚,而公司此前也没有任何收到款项的公告。疑点之二是,与2007年6月30日相比,转让标的2009年1月31日的审计净资产大幅缩水58%,缘何转让价格丝毫未变? 如果目前1200万的转让价格是合理评估的结果,那么2007年底确定的1200万的转让价格是否存在“贱卖”的嫌疑?对投资者来说,这份资产转让的公告让人越看越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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