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京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04日 11:17 |
作者: |
殷洁;张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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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收购宁波钢铁;贷款额占并购总额37.5%
本报讯 (记者殷洁 张奕)记者昨日从交通银行获悉,交通银行已向宝钢集团提供7.5亿元并购贷款,用于支持其收购宁波钢铁56.15%的股权。
据了解,交通银行已经与宝钢集团签署了《并购贷款合同》,这是交行首笔并购贷款业务,也是中国银行业向钢铁企业发放的首例并购贷款。根据合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将为宝钢集团提供7.5亿元并购贷款,用于收购宁波钢铁56.15%的股权。贷款金额占20亿元并购总额的37.5%,目前并购贷款金额占并购金额的上限是50%。
交通银行称,2008年下半年,宝钢集团与宁波钢铁股东进行了收购部分股权的商谈。根据宝钢在并购中的融资需求,交通银行向宝钢推荐了并购贷款这一融资工具。
3月1日,宝钢集团与杭钢集团正式签署重组宁波钢铁的协议,宝钢集团以20.214亿元取得宁波钢铁56.15%的控股权,成为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出台之后的首个重组并购。
去年12月,银监会正式批准并购贷开闸。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已经分别为中信集团和百联集团发放并购贷款,金额分别为16.315亿元和4亿元。据了解,合同一经签署,并购贷款就已实时划拨到宝钢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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