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07日 09:25 |
作者: |
李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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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产权交易所签署“关于并购贷款合作框架协议”。自去年12月银监会颁布《并购贷款指引规定》以来,我国正式启动首笔并购贷款。 首创股份拔头筹 工行北京分行与北京产权交易所签订并购贷款合作协议后,双方又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水处理项目并购贷款意向协议。 不过,首创股份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双方合作金额、工行北京分行何时提供第一笔贷款以及首创有意的收购对象等问题都没有给出具体回答,只是称,公司会在认为时机成熟的时候出手收购。据了解,首创股份每年都有十几亿元用于并购。 但在会议上,首创集团董事长冯春勤透露了与工行北京分行的合作模式,即在一个谈好的比例约束下,企业拿部分钱,银行再拿部分钱,以这部分双方共同出的资金作为资本再去融资。首创股份总经理潘文堂也表示,目前没有确定规模,但规模应该不会太小。 这次在全国并购贷款中拔得头筹的北京首创股份,是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是目前全国最大的水务企业,也是国内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中颇具影响力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基础设施投资及运营管理,专注于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两大领域。 并购贷款开闸 “我们的合作实现了金融创新,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企业并购发展中的资金制约问题。”冯春勤表示,“银行、企业和产权交易所之间密切的合作,为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资源整合和占领市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随着我国企业并购活动越来越频繁,原来属于资本市场的证券业务和投行业务越来越不能满足企业融资的需求,对并购参与方来说,高储蓄率、存款金额巨大的商业银行是有力的资金提供者。”清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杨思群对记者说。 尽管经过多年高速发展,我国企业并购已出现了多种形式,但有关金融配套支持一直没有跟上,这导致国内企业把流动资金贷款和短期借款作为并购贷款使用,以致于企业抗外部打击能力较弱,尤其是在今年经济形势下,很多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现象。 去年12月9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消融了12年“不得使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的坚冰,开始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以拓宽融资渠道,帮助国内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 加强风险防范 不过,如何在风险较大的并购业务中,安全使用资金是商业银行高度关注的问题。因此,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详细规定,商业银行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0%;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等。 北京产权交易中心董事长熊焰表示,并购重组将会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而且并购往往发生在比较有实力的企业之间,这给银行带来的风险会远远小于其他投资方式。北京产权交易所业务总监张大为也对记者表示,工行北京分行在提供并购贷款的时候,就已经充分认识到并积极规避风险。 杨思群认为,尽管不能完全消除并购贷款的风险,但是由于这部分资金占银行资产及银行信贷资产的比重较小,因此对银行来说,所承担的风险也不大。此外,经过近几年我国企业并购业务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也认为,为企业提供并购融资的风险没有预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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