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2日 09:43 |
作者: |
李晓辉 |
| |
东方早报记者 李晓辉
昨日,中石油集团正式对外宣布,已与缅甸联邦政府能源部签署中缅原油管道权利与义务协议,明确了中石油作为控股方的东南亚原油管道有限公司在中缅原油管道建设运营上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中缅原油管道起点位于缅甸西海岸马德岛,从云南瑞丽进入中国,在缅甸境内全长771公里。马德岛地质条件、自然条件及水深条件较好,适合建设大型油轮原油卸载码头以及原油罐区等储运设施。缅甸授予东南亚原油管道有限公司对中缅原油管道的特许经营权,并负责管道的建设及运营等。该公司同时享有税收减免、原油过境、进出口清关和路权作业等相关权利。缅甸政府保证东南亚原油管道有限公司对管道的所有权和独家经营权,保障管道安全。
中国进口原油绝大多数是依靠经马六甲海峡的海上运输通道进入境内,中缅原油管道为中国油气进口在西南方向开辟了一条重要陆上通道,标志着我国东北、西北、西南陆上和海上四大油气进口渠道成型,有利于增强中国石油供应安全性。该项目一期设计年输量1200万吨,管道设计能力是2200万吨/年。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