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03日 08:18 |
作者: |
李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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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工商银行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将向工银租赁增资30亿元等值人民币。 根据银监会《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租赁公司对单一承租人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工行称,由于工银租赁从事飞机、船舶及大型设备租赁的专业化经营,飞机、船舶单体价值大,并大多集中由大型航空公司和船东运营管理,行业集中度高。因此,资本金不足将对该公司的业务定位和市场开拓形成限制。为满足监管要求,保证业务开展不受影响,工行决定对其进行增资。 不过,金融租赁公司有望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公告,准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如此一来,金融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将大大拓宽。 而此前,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资金来源只能依靠拆借市场和股东出资。 资料显示,工银租赁是工行的独资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截至2008年末,工银租赁总资产为116.4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2.05亿元人民币,年度实现净利润2.08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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