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02日 07:32 |
作者: |
刘丽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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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就是要建立一套适合中国特色的企业治理机构,依法规范履行好股东权利 □ 本报记者 刘丽靓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在成都召开东方电气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期间,东方电气与4位外部董事签订服务合约。这标志着东方电气董事会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据有关国资委权威人士透露,国资委和中组部此次选择东方电气作为董事会试点企业,目的就是进一步提升集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抗风险能力,增强中央企业在重大装备制造业中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为进一步做强做大东方电气奠定体制基础。同时,也为中央企业乃至全国国有企业建立规范的董事会起到示范作用。 该权威人士进一步透露说,东方电气股份制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主业资产已经在上海、香港两地实现了整体上市,但在这方面还有不小潜力,部分业务、资产尚需要借助上市公司这个平台实现股份制改造。 后续工作中,该人士表示,要统筹考虑企业内部重组与资源整合以及各子企业的股权结构,进一步推动企业国有资本、人才资源等向主业集中,继续做好存续企业的改革、改组和资产清理、人员分流等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大力引入具有技术、产品、经营管理等产业优势的战略投资者,积极推进集团公司相关产业多元化。对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证券监管规定,通过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规范履行好股东的权利,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规范动作。 “规范的董事会试点已经搞了三年多,目的就是突破,就是要从企业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建立一套适合中国特色这样一个环境要求的企业治理机构。”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在接受网友提问时指出:“现在最大的难点就是在我们中央企业以至于全国的国有企业,要建立一套制度,能够促进企业规范自己、不断进取,公司治理不解决,很难保证我们的企业未来一定很好。”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有效降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还对上市公司形成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如果董事会能有效的进行决策并监督管理者的行为,公司的价值将得到充分体现,股东的利益也会受到保护。 有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应成立专门的董事职业培训机构纳入议事重要日程,通过建立董事职业系统学习和培训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并建立和完善科学、透明的董事履职评价机制,通过激励和约束促进董事执业水平不断提高,重视专业咨询和科学论证。 另据了解,自2004年起,国资委开始着手董事会试点筹备。2005年10月,宝钢集团新董事会正式亮相,标志着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正式拉开帷幕。截至目前,属于国资委管理的央企已有24家开展董事会试点工作,除了第一批的17家,近期开展的有7家,包括属于53家大型央企的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东风汽车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属于非53家大型央企的有中材集团、中国机械工业集团、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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