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13日 09:57 |
作者: |
陈其珏;徐玉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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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其珏 徐玉海 中国石油总裁周吉平在昨天的年度股东大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发布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这个“可”字表明上述条件只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这一价格机制是将国内成品油价格有控制地与国际原油价格接轨。反映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化,反映公司的成本,也兼顾了生产者、经营者和国家经济发展的现状。”周吉平说。这意味着调价与否最终并不由国际油价的变化所决定,而仍须视国内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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