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0日 09:0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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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16家金融机构组成的金融财团,未来5年内将为新疆提供第一期280亿元银团信贷,支持新疆公路交通建设,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增长。 记者从18日举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与16家金融机构战略合作签字仪式上获悉,第一期280亿元贷款将用于2009年至2013年间新疆库车至阿克苏、阿图什至喀什、国道217线克拉玛依至奎屯等50个公路项目建设。 今后5年,新疆交通基本建设任务繁重,仅今年就计划完成150亿元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需求很大,单靠中央投资和地方财政难以完成。为此,新疆决定拓展融资渠道,探索和尝试直接承贷和银团信贷等方式解决建设贷款资金难题。 2007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6家金融机构,曾为新疆公路建设提供了100亿元银团贷款,这是新疆首次利用银团贷款模式筹集公路建设资金,新疆公路建设融资渠道也自此日益多样化。 截至2008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已承诺并兑现了270亿元新疆公路贷款。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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