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措施彰显控通胀决心
华泰联合证券分析师:张晶
1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中央政府此次稳定物价和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措施主要涉及到:稳定农副产品供应、降低流通成本、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等。其中,保障农产品供应是重点,并重申“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评论:
1、彰显控通胀的决心,较货币政策更为立竿见影。
《通知》的出台是继11月17日,国务院出台平抑物价“四条措施”之后,在短短的三天之内再次推出针对性更强的16项稳定物价措施,足以说明中央有关方面对物价问题的关切。此外,之前货币政策已经三番五次的收缩,但相对于货币政策的时滞性,直接出台稳定物价的行政手段显然更为立竿见影。
2、有助于平抑通胀预期的自我强化趋势。
当前的农产品通胀以及非食品类通胀,其主要根基在于三个主要方面:流动性过度投放、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传导效应。但我们认为,如蔬菜、水果这类保质期相对较短商品近期价格环比的快速上升,更主要的,应是市场存在一致的涨价预期下,通胀预期自我强化所导致的。故而,措施明确、范围较广的16项措施,我们认为可以较为有效地平抑通胀预期的自我强化趋势。体现在物价数据上,将是环比涨幅得到控制。
3、11月通胀仍将高企,但12月至明年2月的通胀将有所回落。
我们前期分析过,即便是11月CPI环比为0,其同比涨幅也将在4%。根据当前的价格水平,11月CPI若创下年内新高也并不奇怪。但考虑到基期因素,以及一系列的控制物价因素,进入到12月后,CPI同比将逐渐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