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目录出台医药板块腾飞在即
目标: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框架: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2.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3.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及零差率销售;4.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5.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6.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7.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
框架: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2.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3.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及零差率销售;4.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5.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6.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7.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
定价: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基本药物定价,既考虑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同时也要切实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招投标:政府办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以省为单位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
使用范围:基层医疗卫生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期,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暂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并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民族自治区内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民族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报销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患者也可以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非基本药物,纳入报销目录的非基本药物仍然可以得到报销。
目录优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进行定期调整完善,不断优化品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