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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静候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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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泰证券研究所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11日 14:27 作者: 赵湘鄂
  投资要点:

  1月8日中午,证监会正式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的配套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2、3号》(信息披露、申请文件、章程必备条款),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随后,引发新三板相关概念股集体上涨,其中东湖高新和高新发展涨停。对此,我们点评如下: 上述配套规则本身在内容上并无新意,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这些规则是对前期颁发的相关试行的法规一次汇总,内容上并未作新的突破,但有两个象征意义:一是表明新三板业务将由试点转作常规业务;二是新三板的监管机构正式由证券业协会向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俗称“北交所”)转移。新三板新交易制度公布在即。目前北交所人员招聘、办公场所装修基本结束,最快本月中挂牌,结合北交所总经理谢庚的公开谈话,我们认为新三板的新交易制度也即将公布。我们认为,新交易制度可能是向场内市场看齐,从目前的委托成交过渡到竞价成交,并在2014年后引入做市商制度。试点园区扩容,全年新增10-20家。按循序渐进、逐步试点原则,我们预测2013年分两批增加园区,第一批可能在两会前后,数量约5-8家,第二批可能在下半年,8-10家。包括:重庆高新区、杭州高新区、成都高新区、西安高新区、深圳高新区、广州高新区、长春高新区、长沙高新区、济南高新区、大连高新区、兰州高新区、合肥高新区、苏州高新区等。存在事件驱动型投资机会,投资主线:园区、券商、创投。一是从事地产和投资业务的高新园区运营商,关注与新三板业务关联较为密切的张江高科、苏州高新;二是获得增量业务的证券公司,关注业务领先和区域优势显著的两类标的,上市券商如西部、长江、西南等;三是受益退出渠道多元化的创投机构,关注对业绩有实质性贡献的鲁信创投和电广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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