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北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01日 13:51 |
作者: |
赵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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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期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标志着融资融券业务从试点转向常规化,对标的证券、优先还款、保证金比例与折算率、维持担保比例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尤其是标的证券范围的扩大,将导致融资融券业务出现质的变化。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由此前的上证50指数和深证成份指数的共90只成分股扩容至285只,包括7只ETF基金。
2、融资融券标的大幅度扩容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提升融资融券业务的吸引力,但在转融通未完全实施前,融券规模短期内也很难有显著增长。根据我们测算,标的证券扩容后,278只标的股票的流通市值和总市值超过了全部A股的一半,占比在73%和65%左右,成交金额占全部A股的比重几乎占到三分之一。
3、ETF被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策略,对ETF市场以及现有基金市场格局带来一系列深刻的影响,为投资者提供诸如杠杆交易、配对交易、Alpha对冲策略、130/30策略、期指反向套利等投资策略,促使ETF、股指期货和股票定价更为合理,提升市场定价效率。特别是中小盘ETF成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助于降低中小盘市场估值水平和波动风险。
4、标的证券范围的扩大使得投资者在双边市场中通过做多做空操作盈利成为一种模式,促使盈利模式多样化。更为重要的是,融资融券标的范围放宽以及转融通的即将推出,有望增加对券商佣金和利息的贡献,促使券商又一类固定收益业务盈利增长点的形成。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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