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证监会日前向基金公司及托管行下发《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公募基金的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至私募债券领域。[全文]
利好:投资范围扩展对债券基金形成利好,但短期内该项政策的实施更多利好投行。
私募债之于债券基金,好比中小板之于股票基金。投资范围的扩充,有利于债券基金在投资时钟中获得更长的配置周期,提高预期收益,增加基金品种。根据《通知》规定,除货币基金外,其余基金产品均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单只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比重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假设股票型基金对这类具备较高票息率的品种也有少量需求,按照2012年一季末全市场基金资产净值分类计算,各类公募配置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潜在规模可达2500~3000亿元。
变化:基金契约和信息披露将做相应调整,基金估值更值得投资者关注。
《通知》规定,老基金拟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相应的投资策略、比例、估值方法、信息披露方式等;新基金则须在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方案等申报材料中列明相关内容。因此,老基金可能涉及合同修改事宜。
此外,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后两个交易日内,需在指定媒体披露所投私募债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对于该类不定期披露的信息,建议在基金定期报告中予以总结,便于投资者对基金的投资管理进行有连贯性的分析。
至此,有关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转让信息已经有三个渠道:上交所、深交所、基金信息披露,有利于基金投资者和私募债投资者较为充分的了解最新估值信息,并进一步衡量不同基金之间的估值方法。
流动性制约,业绩提升还看信用债投资管理能力。
上交所规定,中小企业私募债实施净价交易,实际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定,转让双方应当持有足额的私募债券和资金,及时进行结算;深交所规定需全价转让,价格波动区间为前一日收盘价的上下30%,可当日回转。因此,私募债在流动性和融资功能上与其他债券品种相比并不具优势,对于公募基金而言,存在流动性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高票息率能否转化为基金业绩,还需假以时日加以检验。最本质的,还是要回归基金管理人的信用债投资管理能力上来。我国信用债市场尚未发生真正的信用违约事件,但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很可能会打破这一历史,因此请投资者注意事物的两面性,当债券基金也出现“踩雷”风险时,能够客观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