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信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2年04月13日 14:22 |
作者: |
谢达成 |
| 行业评级: |
|
评级变动: |
|
撰写时间: |
|
| |
颁布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上网电价(0.65元/KWH,含税)及享受该电价的折算电量(吨垃圾280度) 确定折算上网电量和全国统一标杆电价: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每吨280度电测算。折算电量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下同),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费用两级分摊: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省网负担0.1元每千瓦时,通过销售电价疏导;其余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解决。 补贴电价范围:可简单理解为对吨垃圾发电量划分了3个区间,(0,280]、(280,560 ]、(560以上)。当实际吨垃圾发电量介于(0,280],如260度,则260度可获取标杆电价0.65元/KWH(含税);当实际吨垃圾发电量介于(280,560 ],如300度,则其中280度可获取标杆电价0.65元/KWH(含税),其余20度按照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当实际吨垃圾发电量高于560度,如600度,则600度全按照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结算。 长期利好垃圾焚烧EPC企业,对投资运营企业影响偏中性 《通知》再次表明国家对垃圾焚烧的支持。垃圾焚烧是未来发展趋势,国家对该垃圾处理技术路线的态度是因地制宜,技术共存,发达地区鼓励垃圾焚烧。社会公众对焚烧争议较大,加上地方财政压力,项目进展较慢,我们认为这是发改委此次出台《通知》的背景。 标杆上网电价总体提高,发电部分收入得以保证。2006年及以后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各地上网标杆电价依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2006年1月发布)制定(具体可见表3);基本构成是“各地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25元的补贴”。最终电价可能还包括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而发生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50公里以内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时3分钱)。从部分项目上网电价基本可得到验证。各地垃圾发电上网标杆电价除了广东、浙江、上海3个省市外,均低于0.65元/KWH外,因此对全国大多数地区而言,此次确定全国性标杆电价总体提高了发电部分的收入。 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各地项目进程有望因此加快,长期利好EPC厂商。垃圾焚烧项目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发电收入和垃圾处臵费用(根据经验,发电收入约占2/3)。处臵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电价方面的提高至少可以减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全球视野本土智慧Page 2轻财政方面的压力,各地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因为财政压力而无法上马的项目可能因此加快进程,长期利好EPC厂商。 已核定项目投资回报率长期看受此影响较小。本通知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2006年1月1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按上述规定执行。我们倾向于认为已建项目电价根据当时投资水平以及合理回报率确定,变化可能性较小。即便面临调整,环保企业和政府对垃圾处理费也会进行重新谈判,发电收入和处臵费用可能重新分配,长期看市政垃圾焚烧作为公用事业项目其回报率并不因此而改变,短期可能因谈判存在一定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对新投运营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影响也偏中性。《通知》未涉及垃圾处臵费用,各地处臵费会否因为电价此消彼涨难以确定。我们倾向于认为BOT项目处臵费可能根据公用事业合理的回报率水平来确定,运营项目本身的投资回报率不会因《通知》大幅提高。 投资建议:维持行业“推荐”评级,A股垃圾焚烧企业标的较少,《通知》颁布短期可能带来估值提升,从长期看利好具备EPC业务的企业如桑德环境(推荐,预计2012年配股摊薄后EPS约0.93元/股,目标价27元/股);投资运营类企业影响较小;如南海发展(谨慎推荐,当前股价6.76元/股,目标价7.5元/股)、城投控股(未评级)、泰达股份(未评级)。
|
| |
|
| |
|
| |
全景网刊登此文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并谢绝转载!全景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数据及图表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不作为任何买与卖的建议,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