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北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31日 14:35 |
作者: |
高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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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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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7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研究部署。当日,已经传闻多时的重庆和上海市政府也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 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征收条件略低于市场预期。 重庆和上海房产税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二地房产税试点的象征性大于实质性意义。 由于房产税是暂时按交易价格来征收,因此,该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仍然会面临一定的税收流失。 总体上来看,倍令市场关注的房产税终于靴子落地了。通过对二地房产税实施细则的分析,我们认为,如何能够尽快做到按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征税是房产税在各试点城市以致于全国有效征收的重大的课题,也需要相当的时间、人员和制度方面的安排。因此,我们认为,房产税在全国范围内征收仍然有待时日。 操作策略:重庆和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的正式公布低于此前的预期,短期内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更多地在于心理层面。我们认为此次房产税政策出台以后,短期内应该不太会有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因此建议关注地产股估值修复行情的投资者,可对地产股逢低积极吸纳。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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