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华泰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7日 14:54 |
作者: |
刘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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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事件: 9月3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 点评: 1)两个办法对投资主体、资质条件、投资方式、投资标的、投资规范、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等事项进行了系统的规定。 2)偿付能力不足是相当一部分保险公司的现实问题,办法规定投资主体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50%,这个将对一部分保险公司构成壁垒。 3)办法规定保险资金不得从事创业风险投资,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或投资商业住宅。 4)两个办法进一步拓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但同时也对保险公司投资能力和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投资及风控能力在竞争要素中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 5)对上市保险公司是长期利好,我们仍看好中国保险业的投资价值。重点推荐中国平安(601318)。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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