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信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1日 14:49 |
作者: |
方焱;区瑞明;黄道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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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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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2010年1月10日,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 评论: “通知”旨在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内容符合我们预期09年12月中旬以来,我们在路演、晨会交流中反复强调:房地产市场调控“组合拳”将会继续出击。此次国务院出台的“通知”,涉及对楼市供、需面及开发商资金链等方面的调控,符合我们之前的预期。 “增加供应”——政府难有所为,唯有重新从严执行“90/70”政策,这将约束开发商自主经营“通知”提到要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应(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没有交集,在抑制商品房价格方面影响轻微,我们在以前的报告中有过分析,这里不再讨论),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房的供给是由开发商根据其对未来房地产市场的预期决定,政府一方面要遏制房价、打击投资投机性需求,一方面又指望开发商加大供应,我们认为这将难以实现,政府能当前能做的,唯有从严执行“90/70”政策,影响商品房的供应结构,这将约束开发商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进行产品规划和定位,造成开发商产品同质化,并对其营销环节造成负面影响,但“90/70”政策从严执行将会造成大户型商品房的稀缺,反而有可能推高大户型商品住宅的价格。 “通知”的核心思想是抑制“商品房过度消费”,打击投资和投机性需求“通知”主要从四个方面抑制需求: (1)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通知”提出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40%,并明确了政策实施的范围,即: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第二套房”的定义以家庭为单位,能有效限制目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以家庭不同成员名义申请优惠住房贷款进行房地产投资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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