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泰君安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5日 16:43 |
作者: |
易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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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总的来讲主要讲了以下几点:1、完善医药价格管理政策。医药价格管理政策明确了基本药物目录、非基本药物目录药物的定价机制;仿制药品的定价机制;创新药物将给予差别定价;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加成政策等2、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高临床诊疗、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价格,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 值得注意的有几点:1、针对以往价格管理只管上限不管下限,以致在部分招标采购中屡屡出现唯低价是举的情况,此次《意见》明确,要探索下限管理,把竞争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证企业正常、合理的利润,保证药品质量安全。2、对真正有创新价值的药品给予高价。3、对业界一直争论的内外资药品价格悬殊问题,原研药和仿制药价格是此次改革中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尽管这一历史问题仍需过渡期,但已明确的思路是,过了专利保护期的原创药品必须符合设置的定价条件,才能享有“特权”。否则,将执行与仿制药相同的定价,不再享受价格优待。4、明确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的控制,通过降低现行流通环节允许的加价率,以及对目前市场实际购销过程中的加价率进行干预等措施,促进药品流通扁平化。 最近医药行业的政策出台会比较密集,发改委出台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之后预计基本药物目录扩展版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都将于近期推进。我们维持11月月报中的观点,建议目前医药的配置着重在布局基本药物目录扩展版的可能受益的公司方面。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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