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海通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10日 14:55 |
作者: |
刘彦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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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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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09年6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将部分钢材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这些涉及钢种原出口退税率绝大部分为5%)。从6月1日开始执行。 点评上调幅度低于前期预期。前期预期可能上调至13%。 涉及面很广。海关统计钢材进出口时有26个分类,此次上调出口退税,除了螺纹钢、冷轧薄板、冷轧薄宽带和硅钢没有涉及外,全部其它22类钢材均有涉及。其中涵盖了所有特厚板、厚板、铸铁管、焊接角型材、冷弯普通型材和钢管接头类钢材,涵盖了绝大部分铁道用材和大型型钢。从用途上看,制造业用和铁路用钢材有益更大。从钢种上看,此次侧重调整普碳钢的出口退税,似乎是对上次上调不锈钢和合金钢出口退税的后续补充。 按照前4个月出口量推算,全年涉及出口钢材300万吨。涉及品种占总出口量的40%以上,2009年4月达到50%(图1)。此次出口退税调整涉及出口量在2008年8月达到最大343万吨,2009年1-4月,涉及钢材出口300万吨,简单折合全年为900万吨,但随着后续出口的回升,涉及量也会提高。 按照前4个月出口金额推算,全年涉及退税25亿元人民币。涉及品种出口金额平均约占总出口金额的40%以上(图2),2008年8月涉及金额最大,为37亿美元(单月)。2009年1-4月出口金额共计30亿美元,简单按照前4个月平均计算,折合全年为90美元,可以少缴纳25元人民币的增值税(假设全部涉及钢材原来退税率为5%),如果按照2008年的出口金额算,则少缴纳70元人民币的增值税。因此可以说,这次出口退税调整,对我国钢材出口正面影响比较大,理论上对我们钢材出口构成明显利好。(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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