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金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07日 14:09 |
作者: |
贺国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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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中旬,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08]156号文《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其中对于水泥的描述如下: 对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该项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08年7月1日起,以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一律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落后产能将遇到前期从未遇到过的政策性差别待遇;落后产能淘汰到了重点值得预期的时候;建议“买入”水泥股,尤其是2009年有明确高增长的水泥股。 全国性范围内采取对待立窑的差别待遇,取消其享受增值税退税的资格,这表明一种非常明显的政府态度: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并未放松,而是进一步加强。 立窑淘汰进入关键的最后两年,我们认为值得重点预期:2010年是行政淘汰任务的最后一年;2009年低点出现之前行业经营层面的压力将促进淘汰;全国范围内取消立窑水泥享受增值税退税的资格,收窄其利润空间;某些区域开始执行差别电价,如广东等,都将增加其经营成本。 对行业目前盈利状况的补充。我们在12月28日行业盈利数据点评中分析了此轮盈利向下的观点出现在10月份,我们认为,行业利润在10月份单月下降是符合预期的,长三角、珠三角需求快速下降是主要原因。我们在此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利润指标是结果性数据,是反映供求关系的滞后性指标,10月份利润的快速下降是符合预期的。 对于2009年乃至2010年的水泥行业的基本面,我们坚持前期判断: 2009年将出现某个低点,低点过后,我们将迎来水泥行业基本面的新一轮上升增长期,2010年我们看好水泥行业(理由:基建的需求面临时间上的增量;淘汰的最后时间段存在集中淘汰的可能;行业投资可能在2009年增速出现下降,对2010年造成较小的压力)。 因此,我们建议增持水泥行业,买入水泥股,现在至未来低点出现之前买入水泥股,将在低点出现前享受估值提升带来的超额收益,低点出现后将同时享受估值提升和利润增长的双重收益。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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