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华泰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1日 15:19 |
作者: |
张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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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3,328.37万元,同比增长20.30%;实现净利润505,119.42万元,同比增长17.13%,每股收益5.35元/股,与我们之前预期的5.4元/股基本一致。 2、公司报告期内高度茅台销售收入98.38亿元,同比增长24.29%,低度茅台略下滑0.25%,茅台系列酒同比增长3.98%,显示消费茅台的习惯偏好仍在高度茅台。 3、公司销售毛利率为90.95%,比2009年的90.17%略有提升。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例为13.56%,比去年同期上升3.8个百分点。但与前三季度的15.11%相比已经有所回落。 4、公司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别同比增加8.89%和10.59%,增速远低于销售收入增速,显示品牌强大的拉力。 5、2010年末公司预收帐款47.38亿元,较10年初的35.16亿元,增长了34.75%,预收帐款绝对额创历史新高。 6、公司“十二五”时期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2015年茅台酒生产达到4万吨,根据茅台生产工艺特点,产能转化为销售要到2020年,这也要求公司在营销建设及产品价格设置方面更具有战略眼光。 7、公司拟每10股派送红股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当年分红比例超过44%,较之前有显著上升,我们判断公司将加快逐步释放利润的脚步。考虑到公司已提高出厂价,我们对公司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的每股收益分别预测为7.49元/股、9.79元/股、12.24元/股,维持推荐评级。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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