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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精化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的5,000,000股限售流通股于2010年8月24日解除了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5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6%)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用于其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申请的人民币6,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补充质押担保。彩虹集团已于2010年8月25日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0年8月24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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