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湘财证券研发中心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9日 15:03 |
作者: |
刘金钵;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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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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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山河智能发布股权激励草案及设立子公司公告,我们对此点评如下:
以定向增发方式进行股权激励。公司发布公告,称拟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授予数量占山河智能股本总额的2.43%,其中预留部分为100万股,占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总量的10%,激励对象为包括董事长在内的15位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限制性股票股权的价格为6.85元。 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实现的条件。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其中禁售期2年,解锁期3年;禁售期达到的业绩条件为股权授予年度前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净利润值不低于上年同期的130%,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上年同期的130%;公司净利润值不低于上年度的120%,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上年度的120%。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具备较强的激励性。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的价格仅为6.85元,如果达到激励方案要求,则激励对象的获利空间较大,这对激励对象来说具备足够的激励性。从公司激励方案提出的业绩条件(前2年实现30%增长后3年实现20%增长)来看,挑战性较为一般。 设立山河动力,进军航空动力市场。公司将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合资成立“湖南山河航空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轻型飞机的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业务。我们认为公司设立“山河动力”子公司是公司积极拓展其他业务领域的表现,将增强公司后续发展的动力。 维持买入评级。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将有效提升公司发展能力及获利能力,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长期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时,设立子公司进军航空动力市场,说明公司为长远发展积极布局;我们继续维持公司的买入评级。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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