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齐鲁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10日 14:08 |
作者: |
张永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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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摘要 2009年2月8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与绿城房地产集团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双方采取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为管理平台的合作方式,出资总额暂定为50亿元人民币,原则上山东高速出资比例为51-55%,绿城集团出资比例为45-49%。项目公司利润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2、公告点评:携手地产大鳄多角化经营再续精彩公司拟与绿城房地产集团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这是继公司独立开发雪野湖国际度假区地产项目之后,在推进多角化经营战略、进军房地产投资领域迈出的又一坚实步伐。 从初步拟订的出资总额暂定50亿元分析,明显属于大手笔投资,表明公司进军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决心不在小,同时公司的出资比例大于50%,项目公司可以纳入合并报表。预计房地产开发投资收入有望成为未来公司仅次于高速公路收费主业收入的另一最主要收入来源。 采取合作方式显然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由于公司主业为从事高速公路的修建、维护和运营,有较稳定的经营现金流入,有一定的土地项目储备能力和建筑施工能力,但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并无专业优势。 绿城房地产集团作为地产大鳄,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具有一定专业品牌优势,但资本金较为紧缺。 绿城房地产集团为国内知名的房地产企业之一,专注开发系列城市优质房产品,具有国家一级开发资质,总部设在浙江杭州,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至2009年12月底,绿城集团土地储备总用地面积达2200多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达3200多万平方米,在全国38个城市开发有楼盘。连续6年名列中国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TOP10。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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