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招商证券研发中心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8日 15:33 |
作者: |
姚俊;罗嫣嫣 |
| 公司评级: |
|
评级变动: |
|
撰写时间: |
|
| |
原有合同情况:机场广告有限公司于08年5月与北京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候机楼户外媒体委托经营合同,合同金额为2.35亿元,合同期限为08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合同已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 补充协议签订原因为户外广告经营环境受到影响:08年原合同正常执行。09年,由于深圳市政府对进场路景观改造、地铁1号线施工,以及深圳市城管部门对户外广告的管理政策调整等因素,候机楼户外广告经营环境受到较大影响。公司充分考虑了09年经营环节的变化和北京雅仕维公司09年经营收入确实影响的事实,依据原合同对国家政策和政府行为致使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协商变更合同的约定,与雅仕维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 维持“审慎推荐”评级,微幅调整公司09、10年EPS分别为0.35和0.38元,公司成长性较为稳定,管理风格透明稳健,关注深港合作、转债发行后的股价上升动力、亚运会和大运会题材等,依据机场平均市盈率20至25倍,估值区间为7元-8.7元,目前公司股价为7.16元,接近估值下限,具有一定安全边际,维持“审慎推荐”评级。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
| |
|
| |
|
| |
全景网刊登此文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并谢绝转载!全景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数据及图表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不作为任何买与卖的建议,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