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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户内广告业务出现违约风险
来源 国信证券研究所 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16日 16:03 作者 黄金香;唐建华
公司评级 评级变动 撰写时间
      事项:
   公司于1月9日发布公告,公司室内广告承包商北京天骏给公司发函要求解除室内广告合同,表示因客观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北京天骏对于深圳机场候机楼户内广告媒体的经营陷入困境,上述广告经营合同的履行遇到重大障碍。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北京天骏进行协商,努力将损失降低。
   评论:
   广告业务存在履约风险基本符合预期,但时间上超预期公司原来与北京天骏签署的室内广告合同,2008年至2011年北京天骏将向公司支付室内广告费4.95亿元,08-11年公司户内广告收入将分别较上年增长30%、50%、90%及60%,09-11年分别达到约8000万,1.59亿和2.54亿,而公司2007年室内广告收入尚不到5000万。广告费用作为绝大多数公司的可控成本,因此在目前经济大幅下滑的情况下受影响很大,我们在之前的报告也曾多次提示如果经济增速大幅下滑,公司有较大地给广告经营商让利的可能性,但此次事件的发生时间超出我们预期,我们原来预期发生的时点可能会在广告金额大幅增长的2010年。
   解约事件发展的可能性分析北京天骏公司的来函表明上述广告经营合同的履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风险,事件发展存在三种可能性,一是双方解除原有合同,另行订立金额较原合同小的合同;第二种可能是双方解除合同,天骏向公司支付赔偿金,公司另行招标或自营室内广告业务;第三种是双方对簿公堂。我们认为第一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较大。由于天骏传媒获得了多个机场(包括白云机场、首都机场和深圳机场等)、多个火车站及公路箱体广告经营权,具有较大经营规模,并且在08年2月获得了数额较大的风险投资,因此具有一定的经营实力,我们认为完全毁约的可能性不大,但目前经济增长状况的急剧改变使广告业务受影响很大,如果还按照原来合同执行,北京天骏将承受较大损失,因此不排除北京天骏以解除合同为借口来要求降低支付的广告金额。但不管是哪种情况,深圳机场的室内广告业务将受到很大影响,预计原来公布的户内广告收入金额将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我们预计2009年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但2010年和2011年由于原合同增长很快,受影响较大。公司室外广告业务原来订立合同金额相对较合理,我们认为短期内违约的可能性不大,但如果中国经济增速持续大幅下滑,不排除也会出现类似问题。(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文档附件:
国信证券--公司研究--点评报告--深圳机场动态报告:广告业务出现违约风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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