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平安证券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27日 07: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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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000089)26日发布公告称,其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判决所涉及的应支付利息事宜,双方实现协商和解。双方于2011年1月24日签订《债务和解协议》,兴业银行免除了判决中所涉及的深圳机场应支付的利息5224万元。深圳机场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已在2008年计提的5224万元预计负债予以冲回并计入2010年年度损益。
与兴业银行借款纠纷案系深圳机场的历史遗留问题,此前已经在2009年3月终审判决。深圳机场已经在2008年年报中计提了需要偿还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5224万元)。在支付本金后,双方就利息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协商,并最终达成了较好的解决方案,也为深圳机场挽回了损失。
按深圳机场目前的股本计,深圳机场本次冲回5224万元将提升其利润总额,按照21%的综合税率计算,深圳机场每股收益将增加0.024元。
不过,我们分析认为,深圳机场去年四季度的经营受到深圳航空公司降低飞机利用率的影响,起降架次仅同比增长1.1%,旅客吞吐量增长2.7%。两项指标的低增长将使深圳机场的收入增长明显放缓,盈利增长速度也将减慢。此次费用冲回虽能够暂时增加深圳机场盈利水平,但不改变其经营状况。此外,深圳机场扩建工程进程加快,目前扩建工程正在按进度进行,借款规模逐渐扩大。随着央行加息预期下,深圳机场的财务费用有可能进一步上升,这对其盈利水平构成不利影响。
我们分析,深圳机场在T3航站楼建成之前,起降架次、旅客吞吐量及航空业务收入无法实现大幅度增长,同时非航业务收入增长空间也十分有限。扩建完成后,深圳机场将承担大量的财务费用及折旧成本,我们预期其利润水平在2011-2012年增长均十分有限。我们预测深圳机场2010-2012年EPS(每股收益)分别为0.46元、0.42元、0.35元,维持对其“中性”的投资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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