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华工商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7日 09:13 |
作者: |
程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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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宣判:北京奇虎等三个被告停止发行使用360隐私保护器、连续30日公开消除因侵权行为对腾讯造成的不利影响、赔偿40万元,并在360网站上删除相关侵权言论。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宣判结果,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三个被告对腾讯构成商业诋毁,必须在360网站删除所有查明的涉案侵权内容;并在360网站的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消除因涉案侵权行为给腾讯造成的不利影响(保留30日)。 在26日的开庭中,法院认为,360隐私保护器宣称的所谓QQ2010软件监测“可能涉及隐私文件”,其实都是可执行文件,涉案的这些可执行文件并不涉及用户的隐私。因此,法院认为,对QQ2010软件的使用不会涉及用户的隐私。 2010年10月14日,腾讯公司正式起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腾讯在起诉书中称,2010年9月27日发现奇虎360向用户提供“360隐私保护器”,监测了腾讯QQ聊天软件的运行,并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和欺骗用户,诬蔑原告和原告的产品“窥视”用户的隐私,给腾讯声誉造成极大损害。 法院当庭宣判,北京奇虎必须停止发行使用涉案360隐私保护器V1.0beta版。法院认为,“360隐私保护器”监测提示用语和界面用语及360网站上存在评价和表述,采取不属实的表述事实、捏造事实的方式,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的意图,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了商业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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